
公告日期:2016-08-18
证券代码:835483 证券简称:中大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劵
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6年9月2日9:00
结束时间:2016年9月2日11: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8月3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2999号紫阳明珠C栋30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认真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16年8月30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紫阳大道紫阳明珠C栋30层,邮编:33009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16年8月31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
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
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紫阳大道紫阳明珠C栋30层)。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由广民
联系电话:0791-86668861
联系传真:0791-86668862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紫阳大道紫阳明珠C栋30层。
邮政编码:330095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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