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8
公告编号:2024-037
证券代码:835483 证券简称:中大股份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之独立董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彭国禄、彭金禄、祝姗姗、黄云、龚小剑、王新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根据有关规定,为确保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第三届董事会的董事在第四届董事会产生之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第四届董事会产生后自动卸任。
我们认为: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以上提名的董事候选人,未发现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发现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公告编号:2024-037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将上述议案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大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汉国、曾志刚
2024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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