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海华: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8-022]
北汽海华资讯
2018-08-21 17: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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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8-21


公告编号:2018-022
证券代码:835480 证券简称:北汽海华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山东北汽海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出具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挂牌以来存在一次股票发行。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山东北汽海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0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北汽海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拟发行股票600万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5.9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5,676,00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7月20日全部到位,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和信验字(2016)第000075号验资报告。上述资金缴存银行为齐商银行西冶街支行,账号:
801109101421001708,该等资金中11,059,560.00元为货币出资,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24,616,440元为债权出资。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收到股转系统函[2017]1727号《关于山东北汽海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取得股转系统函[2017]1727号《关于山东北汽海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之前,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2016年7月公司股票发行时尚未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将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开户行:齐商银行西冶街支行,账号:801109101421001708。《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于2016年8月8日公布,为落实《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

公告编号:2018-022
挂牌公司融资》的规定,公司于2016年8月28日、2016年9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在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冶街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及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并于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公告(公告编号:2016-042、2016-053)。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冶街支行,账号:801109101421002671。2016年7月16日公司与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关于是否提前使用

本次发行缴款截止日为2016年7月20日,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取得股转公司下发的股份登记函,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公司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情形,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之“挂牌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5,676,000元,其中债转股金额24,616,440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为11,059,560元。公司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缴款截止日为2016年7月20日并于2017年3月27日收到股转系统下发的股份登记函。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后开始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次发行中债转股部分已做相应账务处理。

2017年度,由于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山支行未给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办理网银,导致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所有转账都需要经过银行柜台办理,手续复杂、转账费用多、办理时间长,严重影响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工作效率,同时由于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对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理解有偏差,认为只要资金是用于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就符合相关规定,所以把剩余资金转至公司其他账户上使用,累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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