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4
公告编号:2017-035
证券代码:835480 证券简称:北汽海华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山东北汽海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 2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2017年5月10 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自 2017年 6月 12日
起实施,要求对于 2017年 1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
用法处理,对于 2017年 1月 1 日至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
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公司根据该准则进行调
整。
(三)变更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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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7-035
根据财政部2017年5月10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 公司自2017
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 号),并采取未来适用法处理。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8月1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8月11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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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五、本次会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东北汽海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北汽海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山东北汽海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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