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05
公告编号:2023-002
证券代码:835454 证券简称:威克传媒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1 月 4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1 月 4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案将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 14 点 00 分开庭。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 当事人基本信息:
1、原告
名称: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公告编号:2023-002
2、被告
名称: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欣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 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被告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签署了<白马伶娜〉影视作品版权授权
使用协议(下称"协议" ),该协议约定,原告授权被告将文字作品《白马伶娜》改编成文学剧本,并拍摄制作影视作品,授权期限为协议生效之日起 5 年。就原告授予被告的权利,被告应向原告支付一次性授权费人民币 38 万元及影视作品运营分成收益。同时协议约定,如被告未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应赔偿原告所有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律师费)。原告于 2021 年 l 月 4 日向被告开具该一次性授
权费发票,但被告收到上述发票后,迟迟未向原告支付该一次性授权
费用。就被告逾期付款的违约行为, 原告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向被
告发送《公函))要求被告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足额支付上述授权
费用,并根据协议约定通知被告,如被告未在限定期限内付款,该协
议将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日解除。然,被告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
收到上述《公函》后,仍未向原告支付任何款顷。后原告委托律师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向被告发送《律师函))再次要求被告支付上述一次
性授权费,并重申,协议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解除,该《律师函》
公告编号:2023-002
己由被告签收。截至本起诉日,被告仍未向原告支付任伺款项。
(三) 诉讼请求和理由:
l、请求确认原、被告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签署的《白马伶娜》影视
作品版权授权使用协议》于 2021 年 12 月 31 解除: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一次性授权费用人民币 38 万元;
3、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21,000】元
以上第 2、3 项诉讼金额, 共计为人民币【401,000】元。
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 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无
四、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 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生产经营暂未产生影响。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3-002
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财务方面暂未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民事起诉状》
(二)《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传票》
北京二十一世纪威克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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