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丰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凯丰新材资讯
2024-03-28 16:02:57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3-28


证券代码:835427 证券简称:凯丰新材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浙江凯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浙江凯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凯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8 日上午 。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427 凯丰新材 2024 年 4 月 1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华贸硅谷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浙江龙游工业园区金星大道 30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03)
(四)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公司根据 2023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按照母公司实现净利润提取 10%的法
定盈余公积,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5,8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六)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聘请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八)审议《关于利用公司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好自有闲置资金,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以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额度内投资于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九)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告编号:(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