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27
公告编号:2020-055
证券代码:835412 证券简称:鼎泰药研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江苏鼎泰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二日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事实
江苏鼎泰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持有人淄博乐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淄博乐鑫”)与公司证券持有人宁波玖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玖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杭州卢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此,宁波玖达为淄博乐鑫的一致行动人。
截至 2020 年 10 月 12 日,宁波玖达直接持有公司 2,913,333 股股份,占比
6.33%。
淄博乐鑫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通过盘后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1,694,000
股股份,合计拥有权益比例从 6.33%变为 10.01%。本次股份变动后,淄博乐鑫直
接持有公司 1,694,000 股股份,占比 3.68%,拥有权益的股份合计 4,607,333 股
股份,占比 10.01%。
二、未及时披露公告的原因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信息披露规则把握不准确,导致上述权益变动未能及时披露。公司在主办券商督导后发现并及时改正,
现予以补充披露,针对上述权益变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52)。
本公司对上述未及时公告情形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本公司将在日
公告编号:2020-055
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的水平,确保本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特此公告。
江苏鼎泰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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