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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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鼎泰药物研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
江苏鼎泰药物研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泰药研”“辅导对
象”“公司”“发行人”)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
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江苏鼎泰药物研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
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2023年3月报送辅导备案材料时,鼎泰药研的辅导小组成员为王永杰、韩佳、
沈天翼、仇天行、何一凡,其中王永杰担任组长。本辅导期间,辅导小组成员未
发生变更。
以上辅导人员均为海通证券正式员工,均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具备相关法
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均
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形。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间自2023年3月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本辅导期间,辅导工作小组持续
跟踪和落实前期重点事项,采取现场尽职调查、专项问题讨论会、中介机构协调
会、集中授课、组织辅导对象自学、具体问题讨论等多种方式进行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间,海通证券辅导小组按照已制定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开展辅导工作。本期辅导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1、辅导机构牵头其他中介机构与辅导对象不定期召开中介协调会,讨论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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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项目工作计划不断予以调整和跟进;
2、辅导机构牵头其他中介机构深入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全面收集整理历史沿
革、业务技术、组织机构及内部控制、财务会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方面的基
础材料,针对辅导对象重点问题进行专项深入的分析讨论,并督促辅导对象对发
现的问题进行规范;
3、督促辅导对象及其相关人员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
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义务以及法律后果情况;
4、督促辅导对象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业务、
财务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公司目前正在筹划募集资金投向,后续还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履行发改
委立项、环保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程序。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辅导机构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状况,结合公司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协助公司制
定初步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协助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认真筛选和充分
讨论,确保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切实对广大
投资者负责。辅导小组将督促公司尽快落实募集资金投向及后续审批程序,避免
影响申报工作进展。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1、下一阶段,海通证券将协同其他中介机构,继续对公司进行全面尽职调
查,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业务与技术、财务运作、规范运行、内部控制等方面继
续进行深入和全面的核查和规范。
2、通过座谈、组织辅导对象自学、讨论和中介协调会等多种方式继续开展
辅导培训工作,会同其他中介机构,进一步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管
理体系的规范运转。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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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江苏鼎泰药物研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一期)》之辅导机构签字盖章页)
本期辅导人员签字:
王永杰 韩佳 沈天翼
仇天行 何一凡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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