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30
北京润丰世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上午10: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0号润枫德尚B座2层泰润集团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予以汇报。(二)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予以汇报。(三)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将《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予以汇报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予以汇报。(五)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将《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予以汇报。(六)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七)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根据北京润丰世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序 交易对象 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备注
号 (元)
空置房及由
物业负担面
1 北京润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物业费、制冷 2,000,000 积,提供物
费、供暖费 业管理、供
暖及制冷服
务收费
空置房及售
2 北京润通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 物业费 1,100,000 楼处提供物
公司 业管理服务
收费
空置房及售
3 重庆好利来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物业费 2,000,000 楼处提供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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