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6
证券代码:835411 证券简称:润丰物业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北京润丰世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5月16日上午9:00
结束时间:2018年5月16日上午12: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即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东一门润
丰集团总部大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 2018年5月15日(9: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
公司会议室(即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东一门润丰集团总部
大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东一门润丰集团总部大楼会议
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56326557
传真:010-64827488
联系人:田贞兴
(二)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润丰世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润丰世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润丰世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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