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3
公告编号:2018-003
证券代码:835411 证券简称:润丰物业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北京润丰世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日期:2018年2月23日
(二)受理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三)受理法院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甲2号
二、有关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原告基本信息
原告:北京润丰世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水波
(二)被告基本情况
被告1、姓名:陈素玉
(三)案由及诉求
根据原告北京润丰世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之规定,被告陈素玉无权保管原告印章,且经原告催告后仍拒不返还原告印章。被告的这一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原告公司的章程和管理制度之规定,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公告编号:2018-003
故,原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非法占有的原告印章,并赔偿原告由此遭受的相应损失。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次诉讼首次开庭的时间尚未确定。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故尚无判决情况。
四、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损失,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判决,暂时无法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北京润丰世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