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丰物业(835411)1月5日公告,公司于2017年1月5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书。
公告显示,公司在申请挂牌过程中,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2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将217.27万元拆借给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北京润通鸿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好利来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润枫水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奥星实业有限公司、河南保利置业有限公司。上述事项未在挂牌日前清理规范、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股转公司对润丰物业、实际控制人李荣宣、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田贞兴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