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8
公告编号:2017-028
证券代码:835411 证券简称:润丰物业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北京润丰世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主要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润丰世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主要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主要会计政策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公司以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备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 公告编号:2017-028
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
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之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
关规定。
(三)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
府补助》,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
业范围内施行。
(四)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主要会计政策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会计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的通知》(财会[2017] 15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第16号—政府补助》,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露。同
时公司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在营业收入之上增加其他收益项目的列示。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 公告编号:2017-028
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修订,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润丰世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润丰世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润丰世纪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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