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5
公告编号:2019-010
证券代码:835379 证券简称:大凌实业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广州大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8年11月12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8年10月8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深圳市净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游国珊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杜长荣、广东法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广州大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凌代年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陈新胜、广东为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买卖合同纠纷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公告编号:2019-010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335091.13元及延迟支付期间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立案之日起至付清之日止);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涉及的诉讼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被法院冻结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开发区支行活期存款结算户(账号:82210154740002572)335,091.13元,公司已经与原告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不存在应当在本案中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传票【(2018)粤0112民初6137号】;
(二)、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8)粤0112民初6137号】。
广州大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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