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20
公告编号:2018-037
证券代码:835379 证券简称:大凌实业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广州大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12月11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王健鹏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免去孟文莉的董事职务,自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
本次会议召开2日前以电话、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实际到会董事5人。
会议由肖竞主持。
本次任免已经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任免是否涉及董秘变动:□是√否
(二)被任免董监高人员情况
被提名董事王健鹏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三)任命/免职原因
原董事孟文莉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选举王健鹏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
(四)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王健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出生于1982年,本科学历。
2004年7月至2005年11月任佳能精技立志凯高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电气工程师;
2005年11月至2009年11月任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利代理人;
公告编号:2018-037
2009年11月加入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知识产权部主管、知识产权部经理、现任法务知识产权部总监,2016年4月20日至今任职大富科技职工代表监事。
新任命董事王健鹏先生符合《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要求,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监管单位采取监管措施、进行处罚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孟文莉的免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补选新任董事。新任董事就任前,孟文莉仍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任免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该董事的任命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广州大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广州大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广州大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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