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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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7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4DLAA2B0106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城数控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连城数控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连城数控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连城数控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连城数控公司 2023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鉴证报告(续) XYZH/2024DLAA2B0106
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本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2 月 17 日、2020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33 号文《关于核准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 1,5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37.89 元/股,共募集资金568,350,000.00 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 32,170,754.72 元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536,179,245.28 元,已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缴存于公司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指定账户(开
户行:兴业银行大连希望大厦支行,账号:532130100100087782)。
此外,本公司通过其他账户支付保荐费 1,132,075.47 元及其他费用 2,944,346.46
元,累计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合计 36,247,176.65 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2,102,823.35 元。募集资金的用途为单晶炉和切片机扩建项目 328,163,600.00 元、研发中心建设 65,594,000.00 元和补充流动资金 138,345,223.35 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XYZH/2020DL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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