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05
证券代码:835360 证券简称:柏美迪康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柏美迪康环境工程(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5日
2、会议召开地点:柏美迪康环境工程(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潜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17,293,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6.07%。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柏美迪康环境工程(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拟以人民币 3.80 元/股价格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4,473,686
股,其中拟向新增自然人投资者程晨非公开发行1,842,106股;拟向
新增自然人投资者黄伟立非公开发行1,315,790股;拟向新增自然人
投资者许华芳非公开发行1,315,790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29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与已确定的发行对象程晨、黄伟立、许华芳签署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书》。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29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票发行事宜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该账户作为认购账户,不得存放费募集资金或用作他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票发行相关议案后,公司将在发行认购结束后验资前与主办券商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29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293,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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