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1-04
柏美迪康环境工程(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5360 证券简称:柏美迪康 公告编号:2016-037
柏美迪康环境工程(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3日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徐潜先生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 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
徐潜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管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柏美迪康环境工程(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董事会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柏美迪康环境工程(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总经理审批交易》的议案,并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为提高决策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除销售业务的交易行使审批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对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 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销售交易行使审判权。
(2)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比例为100%。
(3)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回避表决情况:无需回避表决。
2、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柏美迪康环境工程(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柏美迪康环境工程(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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