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3-16
证券代码:835360 证券简称:柏美迪康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柏美迪康环境工程(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6年3月31日10时30分
结束时间:2016年3月31日11时3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3月3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列席
3.
(七)会议地点:柏美迪康环境工程(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柏美迪康环境工程(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发行方案》,公司拟以人民币5.00元/股价格非公开发行1,500,000股普通股。其中,拟向新增机构投资者南通白螺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554,000股普通股;拟向控股股东上海佳维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146,000股普通股;拟向新增自然人投资者王瑞兴非公开发行200,000股普通股;拟向新增自然人投资者张涛非公开发行200,000股普通股;拟向新增自然人投资者李宗普非公开发行200,000股普通股;拟向新增自然人投资者耿海榕非公开发行100,000股普通股;拟向新增自然人投资者陈蕾非公开发行100,000股普通股。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份发行
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
3.审议《关于通过新的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后注册资本拟增加到18,500,000元。待股东大会通过、定向发行与工商备案完成后生效。
4.审议《关于公司在册股东放弃本次股票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公司现有在册股东共2名,其中上海有根环保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放弃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优先购买权。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请各位股东于登记日前确认参会方式,并以电话、传真、邮件、现场等方式登记,1、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的持股东卡、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他人参会的,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卡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的股东卡;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参会的,被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的股东卡
(二)登记时间: 2016年3月31日10点00分
(三)登记地点:
柏美迪康环境工程(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金沙江路1959号16号楼601室
联系人:杨俊波
联系电话:021-62282480
联系传真:021-62281409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柏美迪康环境工程(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柏美迪康环境工程(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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