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4
证券代码:835355 证券简称:纽恩特 主办券商:华信证券
上海纽恩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7年8月10日,电子邮件及电
话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23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5、会议召集人:董事长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牟晓峰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5人, 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董事(包括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共5人,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的董事共0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纽恩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
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对《公司2017年
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年 8月 24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发布的《公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17-03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工商银行上海市奉贤支行质押应收账款》
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为进一步拓展生产空间,提升公司产能,公司拟利用全资子公司淮安兴力箱包有限公司原厂区内存量工业用地新建厂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6月13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 www.neeq.com.cn 的《关于投资新建厂房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7018),为筹集项目建设资金,故公司拟向银行新增约3200万元银行借款(借款利息、金额和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借款合同或协议为准),故将公司位于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光明村 340号房地产(沪房地奉字2011第009404号1-5幢),及位于上海市奉贤区青高路288号房地产(沪房地奉字2012第012901号)两处房地产,作为抵押向工商银行上海市奉贤支行申请抵押贷款,应工商银行上海市奉贤支行的要求,需要将公司应收账款进行质押。具体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纽恩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上海纽恩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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