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22
公告编号:2020-033
证券代码:835351 证券简称:智恒科技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智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
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智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00751391129R
承诺主体名称 李贵生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控
承诺开始日期
股股东履行回购承诺的开始之日)
本公告发布之日至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承诺有效期 终止挂牌之日起 2 个月届满之日(回购承诺申请提出的有
效期)
承诺履行期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6
公告编号:2020-033
个月内(控股股东履行回购义务的期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6
承诺结束日期
个月届满日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李贵生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李贵生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对回购相对人按照本承诺要求提出的 回购请求,在承诺履行期限内按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一)回购相对人:
1、回购相对人为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未参会股东 或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有效赞成票的股东,且该等股东与公司尚未达成一致意见 或尚未取得联系;
2、在回购承诺有效期限内,向公司送达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回购股 份;
3、未损害公司利益;
4、回购相对人所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二)回购请求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 2 个月
届满之日,为本次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回购相对人应当在此期限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 亲自交付或通过快递寄送至公司下述联系地址(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福建省福州市闽 侯县南屿镇高岐村智恒科技园,收件人翁亚斯,联系电话 0591-38201728。
回购申请材料包括:回购相对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盖章,并署名“复 印件与原件一致”)、经回购相对人盖章或签字的回购申请书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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