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30
公告编号:2019-010
证券代码:835348 证券简称:明朝万达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明朝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
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明朝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现有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6人;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等议案,并提请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终止挂牌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二、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指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权登
公告编号:2019-010
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参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志海、王东、喻波承诺,将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共同/分别收购或协调第三方以公平合理的价格收购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就收购异议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承诺承担连带责任,回购承诺履行期间为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6个月内。
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条件
1.在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2.未参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或参加审议本次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未投赞成票。
3.在回购申报有效期限内,向公司递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股权。
4.未损害公司利益。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起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其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由中国证券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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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若因异议股东自身原因导致上述股份回购安排未能在承诺期届满前实施完成的,则承诺人有权因承诺逾期自动失效而不再继续履行承诺。
(二)回购价格
对异议股东股票以不低于本次摘牌的提示性公告日(2019年1月30日)前60个转让日公司股票成交均价进行收购,具体收购价格及收购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提示性公告日(2019年1月30日)前60个转让日公司股票成交均价按照如下公式计算:提示性公告日前60个转让日公司股票成交均价=提示性公告日前60个转让日股票交易总额/提示性公告日前60个转让日股票交易总量。
(三)回购申报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转让期限为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2月21日止,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间内(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通过现场送达或邮政快递EMS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转让申请。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再承担上述回购义务。
回购申请材料包含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异议股东身份信息以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公告编号:2019-010
如提出股份回购要求的异议股东在回购有效期限内所持公司的股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的,回购安排将在股票解除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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