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09
证券代码:835348 证券简称:明朝万达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明朝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于2016年8月8日发布的《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2016年1月11日,北京明朝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明朝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根据该方案,本次发行的股票价格为每股10.00元人民币,拟发行数量不超过1,100万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11,000万元。2016年1月26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发行方案。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并于2016年2月3日披露了《股票发行延期认购公告》。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3月17日出
具的“瑞华验字[2016]01360016 号”《验资报告》,截至本次股票
发行缴款截止日2016年3月15日止,公司已收到本次定增投资者缴
纳的认购款项金额7,900.00万元。
2016年4月26日,股转系统出具《关于北京明朝万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3340】号。截至2016年4月28日,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前,均未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之“一、原则性规定”之“(四)募集资金使用:挂牌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规定。
2、2016年第二次股票发行
2016年6月23日,北京明朝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明朝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做市商发行股份的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根据该方案,本次发行的股票价格为每股 8.50 元人民币,拟发行数量不超过200万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700万元。2016年7月13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发行方案。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9月5日出
具的“瑞华验字[2016]01360068 号”《验资报告》,截至本次股票
发行缴款截止日2016年8月5日止,公司已收到本次定增投资者缴
纳的认购款项金额1,513.00万元。
2016年9月13日,股转系统出具《关于北京明朝万达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6899 号)。
截至2016年10月17日,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前,均未使用募集资金,
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之“一、原则性规定”之“(四)募集资金使用:挂牌公司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不得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规定。
3、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
2016年12月19日,北京明朝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明朝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 的议案》。根据该方案,本次发行的股票价格为每股 7.50 元人民币,拟发行数量不超过2700万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250万元。2017年 1月 6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发行方案。公司于2017年1月 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并于2017年2月28日披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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