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27
广州市赛普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12日9: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0月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七)会议地点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揽月路3号广州国际企业孵化器G栋G41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选举王威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王威先生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王威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审议《关于选举林穗珍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林穗珍女士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林穗珍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审议《关于选举邱霞辉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邱霞辉女士继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邱霞辉女士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四)审议《关于选举廖卫中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根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廖卫中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五)审议《关于选举刘伟威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刘伟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刘伟威先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六)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
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1年,该时间内任何时点投资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
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额度内的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议案通过之日起一年。
(七)审议《关于选举银巍继续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提名银巍先生继续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银巍先生不属于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凭委托人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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