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3-01
公告编号:2022-006
证券代码:835316 证券简称:极众智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西安极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出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及交易是超出预计金额的日常性关联交易。
按照公司 2021 年度正常运营需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包括 2021 年度公司将向关联方购买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类交易。基于当时对业务发展情况的估计,公司预计该项交易产生的交易金额不超过
1500 万元人民币。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
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预计 2021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2021 年,因业务需求增幅预期,公司与预估范围内的关联方陕西极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额有所增加,公司 2021 年度实际产生的交易金额超出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额超出年初预计金额8,253,165.33 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1 年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及提供劳务发生额超出年初预计金额的议案》,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 5 人。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公告编号:2022-006
票弃权;5 票回避。
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刘晓宁持有极众电子 69%股份,董事江猛持有极众电子 19%股份,董事刘小平为极众电子总经理,董事赵明科、付娟为极众电子副总经理,故均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 3 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陕西极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极众电子”)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四路 1309 号;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四路 1309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晓宁
实际控制人:刘晓宁
注册资本:50000000 元
主营业务:电子产品的生产、销售与维修、工程设计与技术服务;电视电 缆、电线电缆的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 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关联关系:刘晓宁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持有极众电子 69%的股份,故极众电子为公司关联方。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将与上述关联方本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原则签署关联交易协议,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1、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定价的,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
2、如无国家定价,则适用市场价格;
3、如无市场价格,双方交易之条件均不应逊于该方同任何第三方交易的条件。
公告编号:2022-006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业务实际需要导致公司 2021 年度实际产生的交易金额超出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额超出年初预计金额 8,253,165.33 元。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将公司资产经济效益最大化,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挂牌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西安极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西安极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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