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2
公告编号:2023-020
证券代码:835290 证券简称:正旭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河南正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法律、法规和《河南正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要求。会议合法、合规、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会议现场设在公司机加二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8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公告编号:2023-020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290 正旭科技 2023 年 8 月 31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河南焦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神州东路 1751 号,公司机加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了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年报及半年报披露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公司财务成本核算进一步规范,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有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正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财税制度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年合作服务的情况,决定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二)审议《关于拟办理航信融资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需要,结合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航空系统资金结算要求,公司拟与中航信用金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航信平台)及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航信”融资业务,具体包括公司航空系统客户的应收账款贴现、质押等融资业务,融资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年利率不超过 5%,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情况确定,该授信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为 3 年。
按照《河南正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公司全权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范围内签署办理“航信平台”业务有关的法律文件,以及其他相关的
公告编号:2023-020
事宜。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手续
(1)自然人股东:1)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2)自然人股东委托授权代表出席会议的,授权代表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
(2)单位股东:1)单位股东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单位股东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其他人员出席会议的,被授权的代表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股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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