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12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创兴云智能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提示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主办券商 ”)作为杭州
创兴云智能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创兴智能,证券代码:835273,以下简称“创兴智能”)的主办券商,特做出如下提示:
近日,主办券商获悉创兴智能持股3%以上的股东向创兴智能董
事会提出在2017年9月20日召开的2017年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中增加“设立专门调查委员会”的临时议案,该专门调查委员会系为调查其他股东的股份代持、职务侵占、同业竞争等事项。主办券商提请创兴智能董事会在审查该议案时,需按照《公司法》、《杭州创兴云智能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创兴云智能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审查该临时提案的合法、合规性。
同时,主办券商提请创兴智能全体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注意,创兴智能已在股转系统挂牌、交易,已成为公众公司,创兴智能信息披露必须遵循《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法规、规则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股东应在公司治理框架下理性行使股东权利;全体董事和信息披露负责人应认真履职,应当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办券商提醒投资者,创兴智能股东之间、股东与管理层之间存在严重分歧,创兴智能仍处在停产状况。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9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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