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08
公告编号:2018-036
证券代码:835242 证券简称:天合新媒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天合新媒(北京)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天合新媒(北京)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李诺(持有公司股份39.89%)提交的《关于提议召开天合新媒(北京)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请》。提请公司董事会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议案。公司已于2018年10月26日披露了《关于收到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召开了董事会,对上述函件及涉及的内容进行了讨论,并形成如下答复:
一、关于《选举李诺为公司董事》的提案的回复
公司已于2018年10月8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第二届董事会的董事成员中谭瑞岗先生、张茜女士、刘铁先生、刘冰女士均为连任董事,谭世滨先生为新任董事,且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第九十条的规定,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公司董事会认为,股东提出的《选举李诺为公司董事》的提案不符合《公司章程》的上述规定。
二、关于《选举刘瑶为公司监事》的提案的回复
公司已于2018年10月8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表决通
公告编号:2018-036
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选举王文娟女士、梁晓晓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尚长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王文娟女士、梁晓晓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和更换,监事连选可以连任。
公司董事会认为,股东提出的《选举刘瑶为公司监事》的提案不符合《公司章程》的上述规定。
三、关于《第三季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的回复
经公司董事会讨论,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将按照年度进行工作报告,请股东届时关注2018年度股东大会有关议案的相关内容。
四、关于《第三季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的回复
经公司董事会与公司监事讨论,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将按照年度进行工作报告,请股东届时关注2018年度股东大会有关议案的相关内容。
五、关于《第三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提案的回复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二条的有关规定,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属于董事会的议事范畴,并不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
六、关于《第三季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的回复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根据规定,公司的2018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将由2018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请股东届时关注议案的有关内容。
七、关于《第四季度财务预算报告》的提案的回复
2018年5月4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有关公司2018年度第四季度的财务预算报告
公告编号:2018-036
请股东参阅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会议材料。
八、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提案的回复
公司已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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