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19
公告编号:2020-028
证券代码:835189 证券简称:颐信泰通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颐信泰通(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 2 号 2 号楼 511A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征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7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0-028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1.议案内容: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规范发展所做贡献表示感谢。
现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等因素考虑,经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协商,决定解除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作关系,并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服务,担任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7,7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颐信泰通(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颐信泰通(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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