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02
公告编号:2020-027
证券代码:835189 证券简称:颐信泰通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颐信泰通(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1 月 18 日 9 时 00 分。
预计会期 0.5 天。
公告编号:2020-027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189 颐信泰通 2020 年 11 月 1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 2 号 2 号楼 511A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规范发展所做贡献表示感谢。
现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等因素考虑,经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友好协商,决定解除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作关系,并拟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服务,担任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公告编号:2020-027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以亲赴现场、也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
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 2 号 2 号楼 511A 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征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路 2 号 2
号楼 511A 室 联系电话:010-62999573 联系传真:010-62999570 邮政编码:
100086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颐信泰通(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颐信泰通(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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