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信泰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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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7 17: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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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9-27



公告编号:2018-024

证券代码:835189 证券简称:颐信泰通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颐信泰通(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9月1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征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监事李伟,监事马燕;公司高管:董事会秘书安伟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应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本届董事会拟提名刘征(连任)、宁滨(连任)、付海峻(连任)、刘蔚(连任)、潘伟(战略调整新任)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董



公告编号:2018-024

事候选人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审议通过后,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以上董事刘征、宁滨、付海峻、刘蔚为连任,潘伟为战略调整新任。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至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就任之前,第一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潘伟,男,1972年11月10日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专学历。1991年9月至2000年12月,供职于北京炼焦化学厂,任职机电维修;2001年1月至2007年7月,供职于北京翘升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任职工程部现场负责人;2007年8月至2010年11月,供职于北京开兴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任职工程部现场负责人;2010年12月至2014年8月,供职于北京信捷苑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任职第一项目处值班经理;2014年9月至今,供职于颐信泰通(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系统工程师。潘伟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潘伟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8-024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颐信泰通(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颐信泰通(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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