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信泰通: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颐信泰通资讯
2021-07-12 16: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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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7-12


公告编号:2021-011

证券代码:835189 证券简称:颐信泰通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颐信泰通(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鉴于颐信泰通(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未来发展战略和资本市场发展路径的规划,并结合目前的实际经营状况,为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以及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经公司研究决定,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终止挂牌后,公司将结合行业市场环境,持续加强自身经营管理能力与专业技术水平,加大研发投入和市场开发,积极推动公司主业健康、稳定发展,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颐信泰通(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颐信泰通(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应当申请其股票自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停牌。因此,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在审议股票终止挂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2021年7月27日) 起停牌,并依照相关规定披露相关事件的进展情况。


公告编号:2021-011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相关材料,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公司及相关负责人与全体股东已就终止挂牌事项提前进行沟通并达成一致,预计无异议股东。如在股东大会审议阶段出现异议股东,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后及时制定并审议披露异议股东保护措施。

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尚需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批,故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事宜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颐信泰通(北京)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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