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8-03
公告编号:2021-062
证券代码:835181 证券简称:中阳股份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山东中阳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1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
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1-062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及公司发展需要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1 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公司自 2021 年 1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编号:2021-062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东中阳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中阳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山东中阳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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