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18
公告编号:2021-020
证券代码:835180 证券简称:纽麦特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安徽纽麦特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有限责任公司警示函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安徽纽麦特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8 月 17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8 月 17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安徽纽麦特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纽麦特),住所地: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山街道红星路 38 号。
黄爱珍,女,1989 年 11 月出生,时任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1-020
(一)涉嫌违规事实:
纽麦特股东季兵质押公司股份 83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55%,股东黄
敏华质押 54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18%,股东陈炜质押 630 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4.71%。上述质押期限为 2021 年 5 月 9 日起止 2022 年 5 月 9 日止,质
押股份已办理质押登记。包括本次质押股份在内,如果全部在质股份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纽麦特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后于
2021 年 7 月 1 日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纽麦特未及时披露股东所持股权被质押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时任董事会秘书黄爱珍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纽麦特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纽麦特、时任董事会秘书黄爱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21-020
本公司对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的自律监管措施高度重视,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坚决避免再次发生类似违规行为。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安徽纽麦特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公监函〔2021〕109 号
安徽纽麦特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