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3
公告编号:2021-008
证券代码:835180 证券简称:纽麦特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安徽纽麦特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担保
(1)股东黄敏华将其与配偶李琦共有的编号为房地权证芜镜湖字第2015027580 号的房产向徽商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提供抵押;股东季兵将其与配偶罗放共有的编号为芜房地权证镜湖字第 2015900881 号的房产向徽商银行芜湖
开发区支行提供抵押;共同为本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借款余额为 439.92 万元。
(2)股东季兵与其配偶罗放、股东黄敏华、陈炜为本公司在工商银行奇瑞支行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芜湖市民强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工商银行奇瑞支行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股东季兵、黄敏华、陈炜承担连带
责任反担保。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借款余额为 130 万元。
(3)股东季兵、黄敏华、陈炜将其持有本公司合计 2000 万股的股权质押给芜湖市民强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徽商银行开发区支行借款提供反担保。季兵、黄敏华、陈炜承担连带责任反担保。
(4)股东季兵及其配偶罗放、股东黄敏华及其配偶李琦、股东陈炜为本公司在徽商银行开发区支行的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5 万元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上述关联方担保事项,本公司均未支付担保费。
2、资金拆入
(1) 报告期内股东季兵借款 122 万元给公司使用,未收取利息;
公告编号:2021-008
(2) 报告期内股东吴滨借款 50 万元给公司使用,未收取利息。
④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追认 2020 年
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季兵、黄敏华、吴滨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⑤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季兵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
关联关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
2. 自然人
姓名:罗放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
关联关系:季兵配偶
3. 自然人
姓名:黄敏华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
关联关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
4. 自然人
姓名:李琦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
关联关系:黄敏华配偶
公告编号:2021-008
5. 自然人
姓名:吴滨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
6. 自然人
姓名::陈炜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
关联关系:公司监事会主席,持股 5%以上股东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是关联方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及无偿为公司提供借款,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有利于解决公司资金需求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且不会对其他股东利益产生任何损害。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东黄敏华将其与配偶李琦共有的编号为房地权证芜镜湖字第2015027580 号的房产向徽商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提供抵押;股东季兵将其与配偶罗放共有的编号为芜房地权证镜湖字第 2015900881 号的房产向徽商银行芜湖
开发区支行提供抵押;共同为本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借款余额为 439.92 万元。
2、股东季兵与其配偶罗放、股东黄敏华、陈炜为本公司在工商银行奇瑞支行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芜湖市民强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在工商银行奇瑞支行借款承担连带责任担保,股东季兵、黄敏华、陈炜承担连带
责任反担保。截止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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