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1-09
公告编号:2020-002
证券代码:835175 证券简称:恒达包装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镇江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公司收到行政处罚的补发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德州分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2019 年 5 月 8 日收到山东省禹城市
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禹环罚字 [2017]第 138 号)、(禹环罚字[2019]23
号)。2017 年 7 月 25 日,分公司生产线建设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建设并
投产,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之规定,罚款
人民币壹万陆仟元。2019 年 4 月 30 日,分公司吹塑机正在使用时,配套的 VOCs
处理设施未运行,吹塑工序产生的 VOCs 无组织排放,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公司已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针对分公司收到山东省禹城市环境保护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高度重视,积极落实并整改,改进管理,杜绝再次发生此类事件。
公司对上述情况未及时公告表示歉意,并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影响深表歉意,同时感谢投资者一直以来的关注和支持。
镇江恒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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