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4-05
证券代码:835162 证券简称:菲利特 主办券商:大通证券
安徽菲利特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6年4月28日9时
结束时间:2016年4月28日11时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2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项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项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两位见证律师。
(七)会议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湖路50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201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选举王林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2.由代理
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进行方式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6年4月28日8时
(三)登记地点:
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湖路500号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湖路500号
邮 编:243000
联系电话:0555-8323378
传 真:0555-8323145
联系人:汪伟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10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安徽菲利特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安徽菲利特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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