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835118 证券简称:集万股份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深圳市集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议事规则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3 0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圳市集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依法独立、规范、有效地行使职权,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深圳市集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议事规则(下称“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
第三条 董事长由公司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董事长任期 3 年,可
以连选连任。
第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除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以外的其他对外担保、对外投资、重大
交易及关联交易事项;
(九)决定设立分支机构;
(十)拟定分公司、子公司设立方案并报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决定公司发生符合以下标准的关联交易(除提供担保外):(1)公
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2)与关联
法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0.5%以上的交易,且
超过 300 万元。
(十二)决定公司下列重大交易事项:
a)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50%以
下,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
计算数据;
b)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50%
以下,或绝对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下的;
c)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50%以
下,或绝对金额在 500 万元以下的;
d)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50%以下,或绝对金额在 500 万元
以下的;
e)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10 万元 50%以下,或绝对金额在 50 万元以下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十三)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五)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六)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七)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八)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九)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二十)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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