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8-21
广州捷世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芳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3,88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2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高芳继续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8年8月21日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提名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高芳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高芳不
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88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宁继续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8年8月21日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提名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李宁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李宁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88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唐隆基继续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8年8月21日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提名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唐隆基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唐隆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88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赖杰仪继续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8年8月21日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提名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赖杰仪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赖杰仪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88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少叶继续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8年8月21日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提名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陈少叶继续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陈少叶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同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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