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14
公告编号:2016-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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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5103 证券简称:骏伯网络 主办券商:广州证券
广州骏伯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6 年 9 月 13 日公司股票以 19.67 元/股的价格成交 1,573,000
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表现为:协议转让方式下,股票当日换手率超
过 10%。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关注问题及结论
关注问题:
1、前期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需要更正或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是否报道了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或预计将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
而未披露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买卖公司股票。
核实对象:公司截至 2016 年 9 月 13 日收盘在中国证券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在任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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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实方式:电话、口头询问等方式。
核实结论:
1、交易相关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李宇、潘力、牛乾坤、谢敬徐、黄灼基、廖成枝、刘远
红
受让方 1:深圳海润六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 2:李京
受让方 3:北京久银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其管理的久银
久富 8 号新三板投资基金)
受让方 4:珠海久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其管理的
久银久富 6 号新三板私募投资基金)
受让方 5:北京首发天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关注问题结论
2.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需要更正或补充;
2.2、近期公共传媒没有报道未公开重大信息;
2.3、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预计将不会发生
重大变化;
2.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
而未披露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5、2016 年 9 月 13 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宇卖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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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后,持股比例由 52.59%变为 47.62%,并未对其实际控制
权造成影响,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2.6、经核实,2016 年 9 月 13 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
宇转让了所持的本公司部分股票,转让价格为 19.67 元每股,共转
让 255,000 股,受让方:北京首发天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经核实,2016 年 9 月 13 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宇转让
了所持的本公司部分股票,转让价格为 19.67 元每股,共转让
342,000 股,受让方:深圳海润六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核实, 2016 年 9 月 13 日,公司股东(李宇、潘力、黄灼基、
牛乾坤、谢敬徐、刘远红、廖成枝)共同转让了所持的本公司部分股
票,转让价格为 19.67 元每股,共转让 488,000 股,受让方:李京。
经核实,2016 年 9 月 13 日,股东潘力转让了所持的本公司部
分股票,转让价格为 19.67 元每股,共转让 101,000 股,受让方:
珠海久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其管理的久银久富 6 号新
三板私募投资基金)。
经核实,2016 年 9 月 13 日,公司股东(李宇、黄灼基、牛乾
坤、谢敬徐、刘远红、廖成枝)共同转让了所持的本公司部分股票,
转让价格为 19.67 元每股,共转让了 387,000 股,受让方:北京久
银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其管理的久银久富 8 号新三板投资基
金)。
(二)公司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合理解释
本次股票交易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交易系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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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自主、自愿买卖,以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交易价格系双方协商确定。
(三)在关注、核实过程中发现涉及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无其他应披露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
没有任何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试行)》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
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
司股份转让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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