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25
公告编号:2020-034
证券代码:835086 证券简称:居本集团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厦门居本信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0 年 6 月 16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20 年 5 月 28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厦门房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黄建荣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郑辉、福建闽鹭律师事务所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福建泰维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王元元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罗涌、钟水旺、北京德恒(厦门)律师事务所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平台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平台
公告编号:2020-034
(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五)案件进展情况
本案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福建泰维置业有限公司同意于本协议签订当日支付厦门房米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服务费 10967854.20 元、保证金 4813238.70 元、保全申请费 5000 元;
二、若福建泰维置业有限公司按时足额支付上述款项,款项支付完毕后,厦门房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之间就本案纠纷无其他争议;
三、若福建泰维置业有限公司未能按时足额支付上述款项的,则厦门房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费 58258 元,由福建泰维置业有限公司负担;款项于本调解协议生
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予以确认。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将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被告如能按以上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公司将回笼资金,对公司资金流动性带来利好作用。
四、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备查文件目录
(2020)闽 0203 民初 10302 号《民事调解书》
公告编号:2020-034
厦门居本信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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