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7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台州新立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台州新立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立科技”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对新立科技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出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台州新立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通过核查公司股票发行方案,新立科技在2016年进行过一次股
票发行。
2016年9月28日,台州新立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台州新立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股票发行方案》),公司拟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671,409股(含3,671,409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2.11元(含80,000,002.11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截至2016年10月21日,所有发行对象已完成认购资金
的缴纳,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到账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2.11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众会字(2016)第6049号的《验资报告》,对本次发行股本缴纳情况进行审验。根据《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10月21日止,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671,409 股,每股发行价格 21.7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2.11元,各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2016年11月8日,本次发行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
增股份同意函。
2016年11月,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
司办理了新增股份的登记,新增股份于2016年11月16日起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1、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公司融资》等法律、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台州新立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16年9月28日经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016年10月14日,公司按照董事会的要求在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016年10月21日,公司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本次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帐号 初始存放额 已使用额 期末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台州 298000921018010122096 80,000,002.11 67,334,644.48 12,665,357.63
黄岩支行
合计 - 80,000,002.11 67,334,644.48 12,665,357.63
根据新立科技于2016年9月12日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在
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新立科技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进行前期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经核查新立科技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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