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部【2024】第031号关于对精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精晶药业资讯
2024-04-26 19:03:47
  • 1
  • 2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6


关于对精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的年报问询函

公司一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031 号
精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精晶药业)董事会:

我部在挂牌公司 2023 年年报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细分业务类型

根据你公司近三年年报,你公司将细分业务类型划分为原料药类、添加剂类、其他、其他业务(即其他业务收入)。根据公开资料整理:你公司主要产品类型包括氨基酸系列的精氨酸、瓜氨酸和丙氨酸、作为维生素 B5 原料的泛酸钙、天门冬氨酸、新备案的原料药阿维巴坦钠等;你公司早期业务以小氨基酸为主,2020 年开始介入泛酸钙和阿维巴坦钠的生产和销售,2022 年开始介入天门冬氨酸的生产和销售;由于你公司业务结构发生多次变化,主要客户的情况变动较大,仅广东济生堂药业有限公司、山东华辰生物化学有限公司两家企业稳定在前五大客户行列。

细分业务类型中的“其他”在各年均体现为负毛利,2020 年和2021 年其他业务确认收入-11.32 万元、-120.07 万元。其他业务收入810.04 万元,同比增长 1,125.32%,其他业务成本 617.48 万元,同比增长 1,012.25%,公司解释主要原因为“本期增加材料类的销售量,同时新增服务类的销售额”。

请你公司:

(1)按照产品类型进一步分拆列示原料药、添加剂等细分业务
类型的具体情况,列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主要产品 2021 年-2023年的营业收入、销售数量、销售毛利率、内外销占比,对于收入、销量和毛利率存在重大波动的年份,请从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内部战略调整两个维度分析波动原因;

(2)说明“其他”的业务内容,各年度均体现为负毛利甚至负收入的原因和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成本分配错误的情形;

(3)说明“其他业务”的材料收入是否为贸易业务,是否为联产品或副产品的销售,请简要说明材料和服务业务发生的背景和客户情况,是否为偶发业务;

(4)说明产品结构频繁变动的情况下,公司是否能维持稳定的客源和销售渠道,下游依靠直销还是经销商开发客户,公司目前积极开发天门冬氨酸产业链和阿维巴坦那,相关业务是否有充足在手订单和可持续增长性,并简要说明公司未来的原料药业务布局规划。

2、关于生产线停工情况

挂牌以来,你公司历年管理费用均存在一定金额的车间停工费,部分年度车间停工伴随存货损失,2023 年车间停工费发生额 664.79万元。你公司在 2021 年年报问询函回复中称“停工费涉及到小型维修技改、新品种生产线设计改造;公司生产的产品工艺相通,涉及到需更换的设备,优先考虑其他生产车间能否使用,如其他车间或公司内部不再使用,则会对其进行清理,不存在资产减值情况”。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宁晋县供电分公司(以下简称“宁晋供
电”)历年来均为你公司前五大客户,2020 年-2023 年采购金额分别
为 1,907.85 万元、2,102.48 万元、1,661.01 万元、2,156.29 万元。

请你公司:

(1)列示发生停工的生产线具体情况,包括资产名称、停工时长、生产线对应的产品及毛利实现情况、扣除停工损失后的综合毛利情况,并逐项说明停工原因,涉及因订单不足、产能利用不足等导致停工的,请说明具体情况,涉及技改情况,请说明改造后资产的具体用途,改造所发生的具体支出情况;

(2)结合问题(1)的回复,并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说明公司停工涉及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并说明评估过程、评估依据,对于前期泛酸钙等市场价格存在剧烈波动的生产线,是否合理评估相关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对停工涉及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3)结合你公司生产工艺说明各类产品理论上是否具有稳定能耗,分停工和生产期间列示能耗情况,结合近三个会计年度向宁晋供电的电力采购情况,将你公司产品产量和电力采购情况进行匹配分析。
3、关于存货情况

你公司本期存货期末账面余额为 15,845.28 万元,较期初增长20.10%,计提跌价准备 685.33 万元,较期初下降 64.24%。存货结构方面:原材料和发出商品总体稳定;在产品期末账面余额 3,123.56 万元,较期初减少 31.54%,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9.08%,较期初下降
17.94 个百分点,本期转回或转销跌价准备 1019.11 万元;库存商品期末账面余额 10,235.81 万元,较期初增长 57.48%,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2.99%,较期初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