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2
公告编号:2024-006
证券代码:835033 证券简称:精晶药业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精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综合办公楼 4 楼董事会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斌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5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93,144,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列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列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4-006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鉴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经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友好协商,拟解除双方已签署的《持续督导协议书》,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拟就此事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关于终止<精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持续督导协议>的协议书》,生效条件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书面无异议函。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东所持股份数为 93,144,360 股,占与会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东所持股份数为 0 股,占与会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为 0 股,占与会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说明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拟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精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东所持股份数为 93,144,360 股,占与会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东所持股份数为 0 股,占与会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为 0 股,占与会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鉴于公司拟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经与承接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协商一致,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服务的主办券商,双方拟就此事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生效条件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
公告编号:2024-006
书面无异议函。自该协议生效之日起,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将担任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东所持股份数为 93,144,360 股,占与会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东所持股份数为 0 股,占与会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为 0 股,占与会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