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04
公告编号:2018-020
证券代码:834989 证券简称:爱丽莎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浙江爱丽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情况
浙江爱丽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
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2名,由 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
员。 理人员。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
公告编号:2018-020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四、备查文件
《浙江爱丽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爱丽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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