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3
公告编号:2017-031
证券代码:834989 证券简称:爱丽莎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浙江爱丽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7年8月16日,书面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23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孟正兵先生。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 5 人, 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
议的董事(包括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共5人,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的董事共0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7-031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neeq.com.cn/ 发布的《2017年
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3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二)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以公允的价格正常将产品销售给关联方梁仙华和蒋明聪,出售给梁仙华的产品金额分别为12,728.55元人民币,出售给蒋明聪的产品金额分别为23,141.45元人民币。共计人民币35,870.00元人民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梁仙华、蒋明聪回避表决。
4.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拟于 2017年 9月
公告编号:2017-031
11 日召开浙江爱丽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
2、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无。
(四)审议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1、主要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neeq.com.cn/ 发布的《2017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35)。
2、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无。
4、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三、 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爱丽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爱丽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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