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6
证券代码:834989 证券简称:爱丽莎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浙江爱丽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爱丽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6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孟正兵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现有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议案内容:公司董事长孟正兵先生代表董事会汇报2016年度董
事会工作情况,并对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的工作作出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c或 www.neeq.com.cn)
发布的《2016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05)及《2016 年年
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04)。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审议通过《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内容:公司总经理孟正兵先生汇报2016年度工作情况,并
对公司2017年度的工作作出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四)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议案内容:根据2016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
报表数据编制了2016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五)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议案内容: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六)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议案内容:根据2016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
报表数据编制了2017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八)审议《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c或 www.neeq.com.cn)
发布的《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6)。
表决情况:四位董事孟正兵、陈新初、蒋明聪、梁仙华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故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补充确认2016年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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