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26
儒毅律师事务所
ConfuwayLawFirm
关于浙江爱丽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合法合规的
法律意见书
杭州市潮王路225号红石中央大厦506室
电话:0571-88371688
传真:0571-88371699
目录
释义......2
一、 本次股票发行的主体......6
二、 本次股票发行符合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股票发行的条件......6
三、 本次股票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有关规定......7
四、 本次股票发行的过程及结果合法合规......8
五、 本次股票发行的法律文件合法合规......10
六、 本次股票发行的优先认购安排......10
七、 本次股票发行不涉及非货币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形......11
八、 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11
九、 公司股东及本次发行对象不存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11
十、 本次股票发行不涉及估值调整、利益安排事项......11
十一、 结论意见......11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1 爱丽莎或公司 指 浙江爱丽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向陈新初、蒋明聪、梁仙华、王小娟、
本次发行、本次定向发
2 指 张刚定向发行不超过8,000,000股股票(含
行、本次股票发行
8,000,000股)的行为
3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4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5 儒毅或本所 指 浙江儒毅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6 中国 指 的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
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浙江爱丽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7 《股票发行方案》 指
发行方案》
8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9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0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11 《业务规则》 指
(试行)》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
12 指
则》 性管理细则(试行)》
根据上下文义所需,指当时有效的公司章
13 《公司章程》 指
程
《浙江儒毅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爱丽莎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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