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20
公告编号: 2016-077
证券代码: 834989 证券简称: 爱丽莎 主办券商: 中银证券
浙江爱丽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爱丽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16 年 9 月 9 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孟正兵董事长主持,
监事会成员、 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公
司现有董事 5 人, 实际出席会议 5 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 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 一) 审议《 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陈新初、 蒋明聪、 梁仙华、 王小娟、 张刚发
行不超过 8,000,000 股( 含 8,000,000 股) 股票, 发行价格为 1.70
元/股, 募集资金不超过 13,600,000.00 元( 含 13,600,000.00 元)。
公告编号: 2016-077
具体内容详见《 股票发行方案》。
表决结果: 四位董事回避, 无法表决。
回避情况: 因董事孟正兵、 陈新初、 蒋明聪、 梁仙华与该议案存
在关联关系, 故该四位董事回避。 根据《 公司章程》, 出席董事会的
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 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故该议
案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 二) 审议《 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并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 针对本次股票发行, 公司已与认购对象就本次股票发
行相关事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 股份认购协议》, 公司与认购对象签
署的《 股份认购协议》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 四位董事回避, 无法表决。
回避情况: 因董事孟正兵、 陈新初、 蒋明聪、 梁仙华与该议案存
在关联关系, 故该四位董事回避。 根据《 公司章程》, 出席董事会的
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 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故该议
案需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 三) 审议通过《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并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议案内容:根据本次股票发行,主要就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
股份数额、 股东情况的相应条款予以修改。
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为 5 票, 反对票数为 0 票, 弃权票数为 0 票。
回避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公告编号: 2016-077
( 四) 审议通过《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
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定向发行相关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
一、本次股票发行需向有关主管部门递交相关文件、材料的准备、
报审, 股份变更登记工作;
二、 聘请参与本次股票发行的中介机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
三、 办理股票发行备案工作;
四、 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 办理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修改、 工
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五、 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为 5 票, 反对票数为 0 票, 弃权票数为 0 票。
回避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 五) 审议《 关于确认公司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
答( 三) ——募集资金管理、 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 特殊类型挂牌公
司融资》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拟在常山联合村
镇银行营业部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表决结果: 同意票数为 5 票, 反对票数为 0 票, 弃权票数为 0 票。
回避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公告编号: 2016-077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六) 关于《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
答( 三) ——募集资金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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