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利科技: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大利科技资讯
2017-08-14 15:39:4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8-14

公告编号:2017-040



证券代码:834986 证券简称:大利科技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江苏大利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6月12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年2月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



准则第1 号-存货>等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17年5月10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通知,本准则自2017



年6月12 日起施行。



(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 日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之规定,公司对 2017年



1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年 1月 1



公告编号:2017-040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计政策变更——政府补助变更的议案》。详见《江苏大利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江苏大利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之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 公告编号:2017-040



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



要求,公司将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大利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大利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江苏大利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14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